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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招标公告

· 2024-04-28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浑南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01 至 2023-11-08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冬妮
(浑南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2-00271
项目名称:浑南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80,000.00
最高限价(元):78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项目 名称:浑南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

二、预算金额: 780000 元人民币

三、项目概况 :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三区三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3〕48号)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要求,对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全面查清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区分不同情形,实行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开展浑南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

四、包组属性: 服务类公开招标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内完成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

八、维保期(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 1年

九、服务需求

1. 基础数据的收集及整理

收集并整理辖区内变更调查、三区三线、已批用地、临时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基础设施等相关数据,并进行格式转换、统一坐标系等技术整理。

2. 工作底图更新完善

在部下发的 三区三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处置工作底图基础上,结合2022年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对工作底图进行更新完善,以村为单元,编绘及输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处置工作底图。

3.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

全面核实问题图斑、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对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外稳定耕地进行分析,测算可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潜力。

4.成果编制

编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自查报告及处置情况统计表、对调出部分整理举证材料、完成成果数据库汇交并通过质检。

5.其他成果

编制汇报材料及相关工作表格,工作成果进行整理存档。

6.主要技术依据

( 1)《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

( 2)《关于印发三区三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3〕48号)

十、付款方式及条件

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通过市局审定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开具发票,拨付比例为项目合同金额的 70%。第二次付款: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检查并下发地方启用后开具发票,拨付比例为项目合同金额的30%。

以财政资金到位为支付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1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2楼开标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 024-24219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57
邮箱地址: 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博、张冬妮、徐曼
电 话: 024-31918388-35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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