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4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部分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5-06-0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06-04 06:00:00至2025-06-11 23:59:00 每日上午:06: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远程磋商和评标工作,磋商申请人无需到达会议现场,请各磋商申请人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参与采购活动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06-17 09:0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开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9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5-2147689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2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5-2214026 | ||
代理机构名称 |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5-2147689 |
项目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部分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17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BSZC2025-C2-00483-BSTR-0037
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部分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90
最高限价(万元):90
采购需求:1.项目建设规模: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办公区域出现网络基础环境设施、部分配电系统设施老化,已影响单位办公,现计划开展网络基础环境、部分配电设施施工改造工作,以及涉及到项目实施前期现场踏勘,基于充分利旧的原则开展项目深化设计、施工改造、综合布线、系统集成,项目检验验收、售后运维等工作。 2.采购内容:磋商申请人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结合本次采购的项目建设规划要求以及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相应的深化设计方案,提供网络基础环境、部分配电设施改造相应的深化施工设计图和相应的设计文本说明,直观展示方案,以及本项目建设规模中涉及的全部内容的主要材料采购、综合布线施工改造、调试、试运行,项目检验验收,项目完成期限及售后质量保修服务等。 3.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包,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提交磋商申请不得拆分,具体实施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4.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机关单位内(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191号)。 5.现场踏勘:拟磋商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拟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项目实施地点。 6.质量标准:符合采购项目涉及的不同专业的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7.发包方式:总包,交钥匙工程,禁止转包、禁止非法分包。 8.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全费用单价报价。 9.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及单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改变,若深化设计方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则总价及单价均不得变更。 10.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交付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3.1 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以及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3.3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2025-06-04 06:00至2025-06-1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用单位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并进行账号与数字证书(CA)绑定后,凭数字证书(CA)进行确认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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