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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铁联运物流产业园规划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 2022-09-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公铁联运物流产业园规划方案编制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编制方案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SJ-GC-20220819-01001

2.2 工程名称:泰安市公铁联运物流产业园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2.3 建设地点:泰安市。

2.4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3200亩,包含铁路专用线、内贸及外贸园区、服务配套设施等。

2.5 招标范围:泰安市公铁联运物流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及园区规划。

2.6 设计服务期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规划方案为止。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具备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铁道行业甲级和建筑行业甲级或同时具有铁道行业甲级和城乡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规划师资格。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5.获取招标文件

5.1 公告时间:自2022年98日起至2022年915日;

5.2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5.3 方式: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9  29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6.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

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7.开启

时间:2022年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8、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天颐南街9号

联系方式:0538-8066939

联系人: 贾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强

 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迎胜路62号

E-mail: xindazhaobiaodaili@163.com

电话/传真:0538-8513056

11.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1.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11.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11.3接收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强

电话:0538-8513056

11.4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招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8-533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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