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推动“自由贸易港科创高地”规划的落地,发挥规划顶层设计引领作用,打造三亚经济圈自由贸易港科创高地,我委特公开遴选《三亚自由贸易港科创高地发展规划》编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亚自由贸易港科创高地发展规划》
二、事项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深入调研三亚经济圈(三亚市、陵水县、乐东县、保亭县、五指山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总结梳理发展成效,系统谋划重点任务,成果以“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的形式充分落实工作安排,明确具体的发展指标。
三、服务费用
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以内(包干价,含规划编制、组织专家评审、协助印发等所需全部费用)。
四、申报条件
1.具备规划编制咨询服务能力:(1)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等内容;(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3)具备编制科技创新类报告的相应专业力量。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4.在“信用中国”、“信用海南”、“信用三亚”、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遴选要求
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应按要求时限密封提供纸质响应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价函及相关材料
1.报价函(报价函格式自拟);
2.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3.技术服务方案。
(二)资格审查材料
1.编制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信用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书;报价联系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其他有关证件;
3.提供单位简介、科技创新类规划或方案编制业绩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海南网站、信用三亚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承诺函(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六、申报方式及时间
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次《三亚自由贸易港科创高地发展规划》编制服务的单位,请按要求通过快递或其他方式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密封送达三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能源和高新技术产业科(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2号);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事项
1.编制机构申报的材料自行备份,对最终未遴选单位的材料不予退回;如申报材料涉及保密的,须安排专人对接。
2.我委将根据各参选单位的材料,经综合评选,确定最终的编制机构,遴选结果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公布。
3.编制机构应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栾可杰
联系方式:0898-88205109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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