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
灵璧县 2024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校舍维修和幼儿园促进工程项目设计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校舍维修和幼儿园促进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
招标公
告
告
招标编号: EP-LBGC2024012
2024 年 3 月 1 日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璧县 2024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校舍维修和幼儿园促进工程项目设计 已由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灵发
改审批( 2024 ) 1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人为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
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实施地点:灵璧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灵璧县 2024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校舍维修和幼儿园促进工程项目设计,项目内容包括灵璧县境内
部分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房屋建筑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 (1)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建设食堂、
教学楼、学生宿舍、运动场、厕所及附属设施等,总面积约 13.6 万平方米。 (2) 校舍维修项目规划改造维修总面积约 32 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
食堂、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楼、门卫室、运动场、厕所、室外场地及附属设施等。 (3) 幼儿园促进工程项目规划改扩建总面积约 1 万平方
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食堂、玩具、设备采购及附属设施。项目总计划投资约 13900 万元(以实际投资为准)。
2.3 最高限价(费率): 1.4 0% 。(最终设计服务费 = 最终实施施工费用 * 中标费率)。
注:投标报价时采用费率报价,评标时商务评审按报价费率进行评审。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 1 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规划设计方案计(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全部单体施工图设计、室内外配套工程等配套
工程设计、后续施工期间及工程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其中:施工图设计含初设、规划、环评、能评、绿建、消防、
人防、防雷、施工图及相关专项设计等。投标报价包含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详细要求如下:
( 1 )规划方案部分:项目招标后, ( 新建 ) 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物需编制规划设计方案计(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则由中
标单位自行或委托具有规划编制资格的单位进行编制,且规划方案应确保通过灵璧县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项目建设期间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深
化、优化调整、各类评审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增加其他费用)。
( 2 )施工图设计部分:投标人须按国家设计标准对本项目的所有设计任务进行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全部单体施工图设计、室内外配套工程
等配套工程设计;提供该项目整体的施工图设计。
( 3 )后续服务:包括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变更设计、参与设计交底、派出相应设计人员驻场服务同时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及项目业主要
求及时派出相关专业人员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及保修期间相关技
术服务工作。
2.6 设计服务期限: 30 日(完成方案优化、提交施工图纸;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出图)。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同施工期。缺陷责任期配合
服务:竣工结算审计合格结束。
注:上述工期招标人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企业 2023 年 8 月至今为其
缴纳任意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
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3.3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宿州市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内(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2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
录的;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须提
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5.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 )网上下载。
5.3.1 用 ca 锁登录如下地址 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 — 》招标公告列表 — 》筛选项目类型为 工程 — 》
选中相应项目公告 — 》点击 文件下载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5.4 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
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请咨询 CA 办理机构,联系电话 0557-3030327 ,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
6 、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 9 时 00 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
交。
6.2 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开评标现场不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内进行,评审过程中询标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进行。
7. 异议
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 、
、投诉
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 2019 ) 13 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管股
0557-6022585
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口
9. 在线异议及投诉
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
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安徽省 · 宿州市)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受理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受理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灵璧县宿泗路 地 址: 宿州市元一新天地 B1 栋 22 层
联 系 人: 康主任 联 系 人: 王波
电 话: 0557-6036890 电 话: 13365576464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383131517@qq.com
2024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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