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同区殡仪馆建设项目详细规划采购需求
大庆市大同区殡仪馆建设项目位于大同区大同镇民生村,是大同区殡葬设施重要组成部分,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在《大同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编制实施中,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充分利用存量资源,严格控制设施数量及占地规模。为了贯彻国家殡葬管理改革的方针政策,完善殡葬设施布局,加强殡葬设施用地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殡葬用地规模管控,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该项目的土地,为后续该殡葬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提供依据,决定编制《大庆市大同区殡仪馆建设项目详细规划》。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大同区大同镇民生村,兰民路南侧,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5206.19平方米。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4.《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源部2023年11月)
8.《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9.《大同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0.《大同区林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1.相关城市规划、相关的其他规范、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三、功能定位
依据《大同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规划项目地块功能定位为:乡村发展区的殡葬设施。
四、规划目标
依托区位优势和自然条件,充分利用现有生态资源,建设服务为一体化的殡仪馆。
五、规划原则
1、创新理念,示范引领
坚持高水平规划、高质量建设,在葬式结构、墓位标准、绿化及配套设施标准、生态化建设、礼俗等方面,充分发挥殡葬行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2.合理布局,多方协调
统筹协调相关规划和相关行业部门、属地政府要求,以环境提升为重点,降低邻避效应,科学合理规划殡葬设施布局、规模和分期建设,确保殡仪馆设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人民群众思想观念提高的需要。
3.生态优先,节约资源
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为指导,不得占用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等方面强制性要求。因地制宜,保护生态环境。
4.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紧密结合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既要满足殡葬设施长远发展的要求,又要考虑殡葬设施近期实施条件,处理好规划的前瞻性与近期操作的关系。
六、规划内容
本规划的层次为详细规划,其内容、深度及成果应当符合相应城市规划标准,要求具有超前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规划范围内用地的界线,规定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有条件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